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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笑着摊开手给她看,“皮外伤而已。” 对他来说,能碰到发出的小李飞刀,可比这点皮外伤重要多了。 谢泠没好气地拍了拍他的头,“我帮你包扎一下。” 临走时他还朝叶开做了个鬼脸,叶开也回了他一个笑,像是早知他心中所想一样对他说道:“要想夹住我的飞刀,你可还有的练呢。” 陆小凤虽然惊讶,却没有问他为什么,而是大声作下保证,“总有一天!” “我等着你。” 一直到他和谢泠出去后,楚留香才沉吟着开口,“你早知道?才故意留手的?” 叶开点点头,“我若是用全力,他碰到时手指都该废了。” 楚留香挑了挑眉。 而他只是又笑了笑,“是不是例无虚发,也没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能让这样一个满身是天赋且以他为目标的有意思少年有更用力往前的动力。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孩子身上的意气,和这份意气比起来,小李飞刀是不是例无虚发也是真的如他所言,没那么重要。 毕竟除却浮名,它也不过是件武器罢了。 让他能碰得到也无妨。 作者有话要说: 叶开真的太苏了每次写他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死的( 我觉得他和李寻欢之所以有魅力就是因为身怀这样名气的飞刀却从不在意名气,对他们来说,飞刀不过是武器而已,真正让他们成为令人敬仰的侠客的,还是他们本身。 所以我才会写他面对陆小凤的时候有留力,却不敷衍。 · 是时候告诉你们了,在所有的武侠小说人物里,我最喜欢的两个都姓叶(烟 然后我这个人写一个人的速度真的是和爱他的程度成反比的……这章写了我快九个小时,嚎啕大哭! ☆、第48章 叶开没有在扬州停留很久,在完成了与陆小凤的这一约定后三天就离开了,走之前还与他又做了一个约定,等陆小凤十五岁的时候,他会再来见他一回。 谢泠和他接触不算多,但对他的行事作风还是很佩服的,送别他时还赠了好几盒糕点。 他也并未推辞,认真道过谢后挥手与他们作别,离开扬州。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陆小凤这个活宝一起住的缘故,时间好似比上半年过得快了很多,转眼又到了谢泠最不喜欢的季节。 不过这份不喜欢在这一年里倒是有被合芳斋在冬天变得格外好的生意给减轻些许。 知晓她怕冷,楚留香早在重阳前就修书一封给姬冰雁,托这位老友找几块上好的皮毛,姬冰雁的消息很快回了过来,这对他来说是小事一件,但他懒得亲自下江南来,就交给一位生意上的朋友带来。 他在信中说得确凿笃定,那位朋友绝对是信得过的,而且因为也是江南人士,十分方便。 楚留香读到此处的时候已经多少猜到是谁,果不其然,下一页纸上写着江南花家的二公子花云初。 花家的商队回到江南自然没有信鸽那么快,他还得等上一月才能过去取,幸好这封信寄得早,再过一月也才是刚入腊月,不至于失了送礼物的最好时机。 合芳斋和花府离得并不远,且处在扬州最繁华的这条街上,人来人往,消息灵通得很,花家的商队在腊月初五回到江南时,他就知道了。 姬冰雁信上说给花云初出示他们三个共有的那件信物就好,很是方便,所以楚留香在初六那日便寻去了花府将那几块雪狐皮毛给拿了。 是五张完整的雪狐皮毛,一如他要求的那样。 拿到之后楚留香也没急着将这几张皮子带回合芳斋,而是托付花家的裁缝将这几张皮子镶在披风上。 他甚至连那三个小孩的份都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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